哈尔滨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
1.开发商代缴
2.相关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根据上面的账号和地点交钱
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公共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是: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凡是在2009年12月31日之后竣工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
哈尔滨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时间执行的
依据2006年1月20日颁布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于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
哈尔滨老旧小区改造上报和交不交维修基金有关系吗
哈尔滨老旧小区改造需要上报和申请相关资金,其中维修基金是一种重要的财政资金来源。按照《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的规定,居民可通过物业服务企业等机构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资金可以包括维修基金、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
因此,老旧小区改造上报与交纳维修基金有着密切关系,只有缴纳足够的维修基金才能为改造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哈尔滨为什么买二手房过户要交房屋维修基金
后期房屋有质量方面的问题可以用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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